封面为《正义回廊》电影截图

中国律法的窄廊:寻衅滋事罪及其它口袋罪

如果你反对寻衅滋事罪,这个行为本身就有可能被定性为寻衅滋事
观察者 Apr 28, 2023

前言

时间返回 2 月底,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在即,《四川观察》在微博发布了一场投票"你赞成取消寻衅滋事罪吗?",截至当天,其数据显示参与投票有 7.3 万人,2 万赞成取消寻衅滋事罪,5.2 万不赞成取消寻衅滋事罪。投票结果为超过七成网友不赞成取消,如果此事单看该数据的话,似乎表明大多数内地公民支持该罪名的保留。

但在《凤凰网》的微博中,也以同样的方式发起投票,数据却与《四川观察》的投票结果有所不同,根据当天的投票数据显示,有 1.9 万人参与调查投票,投票数据显示 1.1 万人投票赞成取消寻衅滋事罪,占总数的六成;7 千人投票选择"不取消",约占四成。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两者参与投票的人数相差较大,但投票结果却截然相反。最合理的解释是,媒体的立场本身会影响到其读者的立场(抑或是读者仅关注与自身立场相似的媒体)。换言之,关注《四川观察》的读者群体大多不同意取消,而关注《凤凰网》的读者群体则大多同意取消。

《四川观察》在微博发起的投票/网络图片

谁在支持和反对?

2022 年,是朱征夫连续三届当选中国全国政协委员的一年,早在 2008 年的时候,朱征夫就担任(第十一届)中国全国政协委员,除此之外,朱征夫还有一个身份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。朱征夫的第一份事业并非律师,他正式迈入律师界是在 1998 年的时候,当时,朱征夫与其它合伙人在广州创办了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,到了 1999  年,朱征夫在蓝月亮与宝洁不正当竞争一案中胜诉,因而受到界内人士的关注。2002 年 11 月,朱征夫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。次年年初,朱征夫被推选为广东省政协委员,朱征夫的“转变”由此伊始。

在同行眼里,朱征夫是一位激进的改革分子,自从入选政协名单后,他的名字出现在民众眼中的次数也愈发频繁,光是在任期的几年里,他就提出不少(政协)提案。这些提案其中就包含在 2003 年的时候提出废除收容教育制度,当时,国务院因 孙志刚一案 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;2014 年,朱征夫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,同一时间,农工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、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第三次提出取消嫖宿幼女罪,一并按强奸罪论处。不仅如此,朱征夫在后续的几年内相继提议取消嫌疑人电视认罪、扩大取保候审适用范围、规范扣查手机行为、修改国籍法、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、严打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。而其中,取消寻衅滋事罪是朱征夫多年来一直在提议的,也是北京政府一直未同意撤销的法律罪名之一。

到了 2023 年 2 月,朱征夫入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,比起政协,人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大。正如同行所猜测的一样,朱征夫不出意外的再度提议取消寻衅滋事罪,事实上,这个提议是他自 2008 年时首次提出的。而这次的提议不同于以往情况,由于朱征夫连续几年的坚持,加之媒体的报道和网民的热议,"取消寻衅滋事罪"这个话题在人大代表大会(开会)的前阶段登上了全网热搜,因而引发不少网友和学者加入到议论的阵营,《四川观察》还以此发布了一个小投票。

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27 号的最高人民法院 / 网络图片

在这次热议中,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学教授罗翔在其公众号、抖音和 B 站发表了自己的观点。大概是与朱征夫为律师身份的关系,罗翔与朱征夫的看法大致相同,罗翔同样认为"口袋罪"之一的寻衅滋事罪,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。根据罗翔的介绍,口袋罪是法律中对于一些界定不清、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有罪与否的罪名的俗称,最典型的罪行代表就是投机倒把罪、流氓罪和反革命罪,前两项法律罪名于 1997 年撤销,后一项则拆分为"颠覆国家政权罪"和"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"。

如上所述,罗翔认为口袋罪的法律定义非常模糊,正是这种模糊,导致该罪名在法律中适用的任性与随意,更通俗的理解,执法机关可以用绝对的权力去任意解释"寻衅滋事"。倘若用罗翔口中的人物"法外狂徒张三"来打比方,张三被公检法(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)指控该罪名,恐怕都得先挨两个大嘴巴子。事实上,在 2019 年之前,罗翔也曾多次 撰文 呼吁废除寻衅滋事罪,但在那时,罗翔的知名度仅停留在圈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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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影子,写作范围是媒体环境与互联网舆论的观察,偶尔也会写一些泛金融的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