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告 | 一场漫长的审判,揭露香港的民主如何死亡

2024 年 5 月 30 日,香港法院就民主派“47 人案”作出裁决,不认罪的 16 名被告当中,14 人被裁定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”罪成,刘伟聪及李予信 2 人被裁定无罪。这也是首次涉及《香港国安法》案件中被告被定无罪,律政司随即表示有意上诉,法官允许 2 人以原有条件保释。此前,国安法的定罪率为 100%。 47 人案为《港版国安法》下规模最大的案件,大部分人在裁决前已被还押超过 3 年,罪成最高可囚终身。根据该法第 22 条,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监禁,积极参与者处 3 年至 10 年监禁,其他参加者处 3 年以下监禁。